《石家莊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正式出臺,該辦法規定,按照市區與縣(市)分級管理、風險調劑的原則,逐步建立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制度。同時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該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本實施辦法執行之日起,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文件、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文件停止執行。
保障對象
1. 具有本市戶籍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未覆蓋的城鄉居民。
2. 在本市中小學就讀且未在原籍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中小學生。
3. 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科研院、所)、中等專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在校學生(以下簡稱大中專學生)。
4. 取得本市居住證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應依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確有困難的可以按本市的有關規定自愿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其未成年子女未在原籍參保的,也可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
參保登記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一年一次性預交費制,一年一個醫療待遇支付期。自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5日為2017年集中辦理參保登記和費用繳納期限。以后每年城鄉居民應在當年9月1日至12月25日參保繳費。初次參保的憑戶口本、身份證(居住證)到所屬的居委會或村委會辦理參保登記。同一戶口薄內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應以家庭為單位全部參保。
新遷入戶籍的城鄉居民,應在落戶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參保登記及繳費,從繳費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本市戶籍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由親屬到戶籍所在地辦理參保登記及繳費,從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大中專學生參保登記、收費工作由所在學校負責,并按參保地經辦機構要求采集、報送其醫保信息。
城鄉居民首次辦理醫保登記及繳費后,以后年度個人信息發生變化的,應辦理醫保信息變更。
五保供養對象、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一級和二級傷殘居民、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符合政府資助條件的城鄉居民,辦理參保登記時除按規定出示有關證件外,還應出示相關部門核發的相關證明材料。
參保城鄉居民因參軍、就業、非畢業原因結束學校生活、入學、戶籍遷移出本市等原因不再屬于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范圍的,應憑有關證明材料注銷其醫保關系。在非待遇期注銷的,退還其當年繳納的醫保費。
參保城鄉居民死亡的,醫保關系終止,親屬應到參保地經辦機構注銷其醫保關系。在非待遇期注銷醫保關系的,退還其當年繳納的醫保費。
2017年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縣(市)每人繳費180元;市區每人繳費240元。
2016年新入學大中專學生按40元標準繳費,其中個人繳費20元,市財政補助20元。2017年起,除繳納全部學年醫保費的大中專學生外,個人繳費標準不得低于冀政發〔2016〕20號文件規定。市財政在一般性財政補助基礎上,為每名參保大中專學生個人繳費給予20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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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付范圍
1. 普通病門診醫療費
2. 門診一般診療費
3. 慢性病病種、特殊病病種、危重搶救病種、白內障超聲乳化加人工晶體置入術、特殊規定藥品的門診醫療費
4. 住院醫療費;
5. 分娩住院醫療費;
6. 大病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
二門診醫療待遇
1. 普通病門診醫療費。參保城鄉居民(大中專學生除外)普通病門診醫療費,按每人每年40元標準劃入社會保障卡,包干使用。年度余額不計息,可結轉使用,可繼承。
普通病門診包干資金,縣(市)城鄉居民應在參保地協議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或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使用;市區城鄉居民應在一級及以下協議醫療機構就醫使用。
2017年大中專學生普通病門診醫療費按每人每年20元標準撥付給所在學校,對學生參保率達到90%以上的每人每年再增撥30元,一并作為門診醫療資金,包干使用,用于普通病門診醫療、疾病預防、健康體檢等。使用辦法由學校制定,報參保地醫保行政部門備案并接受監督。
大中專學生普通病門診醫療費標準隨著繳費標準的提高適當增加。
2. 一般診療費。實行藥品零差率的、與醫保經辦機構簽訂協議的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協議醫療機構)實行一般診療費補助政策。一般診療費包括:掛號費、診療費、注射費(含靜脈輸液費,不含藥品費、一次性材料費)及藥事服務成本費?;踞t?;鸬难a助標準為:參保城鄉居民門診就醫每人每天3元,具體支付辦法由各經辦機構自行制定。一般診療費標準按有關規定適時調整。
3. 慢性病病種、特殊病病種和危重搶救病種醫療費。慢性病病種門診醫療費,起付線為200元,支付比例為60%;特殊病病種門診醫療費,起付線為200元,支付比例為80%(血友病除外);危重搶救病種門診醫療費,起付線、支付比例按照參保地住院待遇執行。
慢性病病種、特殊病病種和危重搶救病種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市人社部門制定。
4. 白內障超聲乳化加人工晶體置入術醫療費。符合白內障復明工程救治條件的,在經辦機構簽署協議的白內障復明工程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單眼白內障超聲乳化加人工晶體置入術的,每例限額支付500元;不符合救治條件的,在協議醫療機構就診的,每例限額支付1300元。
三支付辦法
1. 參保居民在市域內縣(市)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的起付線和支付比例為: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每次起付線為100元,支付比例為90%;縣域二級醫療機構每次起付線為400元,支付比例為80%。參保居民經參保地經辦機構備案在市域內縣級醫療機構就醫的,按此規定執行。
2. 參保居民在市區一級醫療機構就醫,每次起付線為200元,支付比例為85%;二級醫療機構每次起付線為800元,支付比例為70%;市屬三級醫療機構每次起付線為1000元,支付比例為65%;省屬三級醫療機構每次起付線為1500元,支付比例為60%??h(市)參保居民經參保地經辦機構備案到市區醫療機構就醫的,按此規定執行。
3. 經參保地經辦機構備案,轉往省內市域外協議醫療機構就醫的,起付線和支付比例按在本市市區醫療機構就醫標準執行。轉省外醫保協議醫療機構就醫的,每次起付線為3000元,支付比例為45%。
4. 未在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備案手續,轉往參保地以外醫保協議醫療機構就醫,起付線為4000元,支付比例為30%,自付部分醫療費不計入大病保險;轉往外地非醫保協議醫療機構就醫的,發生的醫療費基本醫?;?、大病保險不予支付。
5. 未評定級別的醫療機構,起付線、支付比例參照基本標準相同的醫療機構確定。
四政策范圍內分娩住院待遇
1. 自然分娩的限額500元;
2. 剖宮產的限額1000元。
參保城鄉居民連續參保繳納醫保費的年限與住院醫療費、特殊病病種門診的支付比例掛鉤。從參保繳費的第二年起,每增加一個繳費年度,支付比例增加1個百分點。2017年以前有此政策規定的,最高不超過8個百分點;2017年及以后連續參保繳費的,最高不超過8個百分點。城鄉居民基本醫?;鹬Ц夺t療費的比例最高不超過95%。
參保城鄉居民,使用甲類藥品、甲類診療服務項目醫療費按規定的個人及醫?;鹭摀壤Ц?;使用乙類藥品個人應先自付10%,其余90%再按規定的個人和基本醫?;鹭摀壤Ц?。使用乙類診療服務項目,個人應先自付15%(腎透析5%),其余85%再按規定的個人和基本醫?;鹭摀壤Ц?。
參保城鄉居民使用河北省規定另收費用的一次性物品(丙類除外),個人應先自付30%,其余70%按規定的個人和醫?;鹭摀壤Ц?;有支付限額的,超限額部分基本醫?;鸩挥柚Ц?。
基本醫?;鹬Ц陡黜椺t療費的年度限額為20萬元。
參保城鄉居民享受醫保待遇的時間為每年的12月26日到次年的12月25日。
大中專學生享受醫保待遇時間為繳費年度的9月1日到畢業年份8月31日;醫療保險年度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結束學校生活后醫保關系自行終止。入學當年已在我市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且入學后在本市連續參保的,畢業后繼續享受醫保待遇至當年的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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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居民大病保險賠付最高限額為30萬元
為切實減輕參保城鄉居民大病醫療高額費用負擔,日前《石家莊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行辦法》出臺。
該辦法規定,全市參加城鄉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均屬于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踞t保支付參保城鄉居民住院、門診診療(危重搶救病種、特殊規定病種)費用后,自付醫療費用數額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合規醫療費納入大病保險保障范圍。合規醫療費是指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范圍內的費用。
大病保險費從城鄉居民基本醫?;鹬邪匆幎藴视嬏?。每年的計提標準由市人社、財政部門商承辦機構測算后提出,報市政府審定。大病保險基金賠付被保險人自付醫療費的年度起付標準,參考市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城鄉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市人社局、財政局測算后,報市政府確定。
該辦法規定,大病保險醫療費結算年度與城鄉居民醫保相同。按醫療費結算年度計算,被保險人個人自付醫療費數額在起付標準及以下的,大病保險基金不予賠付,超過起付標準部分,按自付醫療費用額度分段確定賠付比例,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并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2017年居民大病保險賠付最高限額為30萬元。
大病保險的就醫管理,按城鄉居民醫保有關規定執行。被保險人大病保險的醫療費,應由個人負擔的,本人與醫療機構直接結算;應由大病保險基金負擔的,醫療機構記賬。被保險人個人墊付的大病保險醫療費,及時到大病保險承辦機構審核報銷。
城鄉居民可以投保意外傷害保險
為保障本市城鄉居民醫保意外傷害醫療,我市出臺了《石家莊市城鄉居民意外傷害保險試行辦法》。
意外傷害保險是指城鄉居民作為被保險人,由各級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機構作為投保人,按商業保險原則,向作為保險人的商業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保險人)投保團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以下簡稱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保險人按規定賠付。
意外傷害是指因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事件。意外傷害主要包括:車禍、中毒、銳(鈍)器傷、灼燙、凍傷、雷擊、觸電、酸堿等液體傷害、野獸或家禽襲擊(注射疫苗除外)、碰撞傷、撞擊傷、跌倒、墜落傷、坍塌、淹溺、火災、輻射、爆炸等情形。
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年度按基本醫療保險年度計算(上年12月26日至當年12月25日)。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后,報同級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審定,由投保人從城鄉居民基本醫?;鹬刑崛?,統一向保險人繳納。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含意外傷害的后續治療)住院,應按規定備案。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未及時備案造成損失的,由協議醫療機構承擔。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在醫保協議醫療機構住院,或在外地醫療機構住院,經保險人認定,符合意外傷害保險賠償范圍的醫療費,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鹬Ц斗秶爸Ц稑藴寿r付。被保險人因違法、故意、從事高風險運動而造成的意外傷害除外。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而發生的醫療費依法應由第三方賠付的除外。
應當由第三人支付的醫療費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保險人按《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
在一個保險年度內,被保險人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意外傷害保險支付醫療費兩項合計的限額,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年度支付限額,其中屬于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保障范圍的,由投保人支付,屬于意外傷害保險賠償范圍的,由保險人支付。超過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年度支付限額部分,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賠付,限額合并計算。
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發生有關意外傷害保險爭議時,由爭議方按保險協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河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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